谷愛凌是那么出色,她是滑雪冠軍,在整日參加滑雪訓練、拿遍美國各個階段的滑雪比賽冠軍的同時還能以優異的成績考進斯坦福大學。身為女性,我為她感到驕傲,她用行動告訴我們“女生和男生一樣強大”,不要為自己設限制,我們可以做到任何我們想做的事。 另一邊是豐縣楊某霞,寒冬臘月,她身著單衣,脖子上被拴著一根鐵鏈子,蜷縮在屋內冷的直哆嗦。來到豐縣歡口鎮20余年,在此期間, 她被迫成為生育機器,連生八胎。 如果說她有精神病,那是婚前患病還是婚后患病? 如果是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病,那她的婚姻合法嗎?結婚證是怎么辦理的?計劃生育這么多年,為什么偏偏在豐縣歡口鎮遇到了阻礙?要知道,當年就是張藝謀超生也被罰款了! 關于“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的情況,徐州已經出了三版通報,第一版通報中說他們1998年結婚,不存在拐賣行為;第二版通報說楊某霞是在歡口鎮流浪時被董家父親收留;第三版通報則稱調查組在查看楊某霞結婚資料時,發現了“云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字樣,遂到云南亞谷村組織村干部比對照片,確定楊某霞原名為小花梅。 第三版通報,記錄了小花梅如何從云南到豐縣的過程。但是,這份通報依然在網上被廣大網友噴成篩子,備受質疑。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小花梅父母為何拜托桑某帶小花梅到一個小縣城去看病?桑某在小花梅丟失后,既沒有報警也未告訴小花梅家人。這不符合常理。 如果小花梅走失時已經精神不正常,又是如何在辦理結婚證時留下自己的原籍地址? 這當中有太多值得思考的問題,只有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不回避不遮掩,才能真正打消人們的疑問。 我們這一生成為谷愛凌的可能性極小,但一不留神,我們就可能成為下一個小花梅,這個被狗鏈子栓著生下八個孩子瘋瘋癲癲的小花梅。 正因如此,我們更迫切追求真相,不能讓小花梅再繼續過這樣非人的生活,我們希望在這個過程中違法違規違背公序良知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我們也希望能構建一個合乎現代文明的法律架構和社會救助體系。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出現,這是需要整個社會持續關注的問題。例如,提高收買被拐婦女兒童罪的刑罰,對精神疾病患者如何加強救助和保護,這都值得進一步討論。



